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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员工可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9-27 16:16:13

编辑同志:我所在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拖欠我们3个月的工资。请问:我能否在公司没有清偿此前欠薪或提供担保之前,中止(即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待公司清偿此前欠薪或提供担保之后再行恢复履行?

读者:吕萍萍 

吕萍萍读者:你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这里涉及到不按抗辩权又称为保证履行抗辩权问题,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根据合同约定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对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只要具有上述所列四种情形之一,当事人即可以履行不按抗辩权。鉴于劳动合同也属于民事合同之一,故除劳动合同法中具有特殊规定的外,同样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结合本案,公司的经营状况已严重恶化,甚至拖欠3个月工资,决定了你有权就没有清偿此前欠薪或提供担保之前,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本期信箱由江西兴国县人民法院法官颜东岳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