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要多想一分、多走一步,真正用绣花功夫把案件办到极致。”谈起自己的办案经验,利辛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浩这样说道。从事检察工作十余年来,李浩始终坚持用细心对待案件、用耐心对待当事人,共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得到领导、同事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近年来,李浩先后荣获十佳药都政法卫士、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从公诉“小白”到办案“尖兵”
2010年初,李浩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利辛县检察院,并被分到公诉科。作为公诉科的一名“小白”,李浩从“扎卷”开始学起。扎卷就是整理结案后的卷宗,然后存入档案。李浩没有将这些卷宗简单地一扎了之,而是沉下心来认真阅读每一份卷宗,复盘整个案件的办理情况,仔细揣摩研究每名检察官的办案技巧。
渐渐地,李浩开始走上独立办案之路。这时,李浩发现,想要成为一名优秀公诉人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必须像绣花一样细致,认真核查每一起犯罪事实、每一个细节、每一项证据。2014年12月,李浩办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趁母亲和继父不在家中,偷偷将继父家中价值4700元的玉米卖掉。案件看起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特殊关系,李浩还是特意询问了本案唯一证人张某的母亲。在交流中李浩发现,张某出卖玉米的行为是在母亲知情的情况下实施。至此,本案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查明案件事实,李浩与公安民警一起来到被害人家中,对案件相关证据进行了逐一核实。除此之外,李浩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和解。2015年7月,利辛县检察院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张某母亲特意赶到检察院,表达自己感谢之情。
“像张某这样的‘小’案子,对我们来说再平常不过。但是,对当事人而言好比天大。能为群众多办些实事,做到定分止争,比单纯地适用法律效果更好。”李浩感慨地说。办案中,李浩总是力争把每一份文书都做成精品,力争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力争每一次法庭辩论都做到完美,就是这样的极致态度促使李浩快速地成长。2014年,在亳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大赛中,李浩荣获了优秀公诉人称号。
从“拼命三郎”到办案“骨干”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李浩以“拼命三郎”的姿态投入其中,并承担起办案“骨干”角色。办案中,李浩认真学习黑恶势力的界定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为此,李浩专门设计了一张“案情一览表”,每名嫌犯的犯罪情节、是否属于累犯、是否有从轻或从重情况等一目了然。
因涉案范围广、人数多、罪名多,张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有10名犯罪嫌疑人涉及9项罪名,卷宗多达59本。由于办案时间紧、任务重,李浩夜以继日地投入到工作中来。“那段时间,不管我回去多迟,都能看到李浩办公室的台灯还亮着。第二天一早,发现他已坐在办公桌前。”利辛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助理检察官孙瑞均说。由于长时间的高负荷工作,2019年5月5日上午,李浩突感身体不适,昏倒在办公室,幸被同事及时发现并送进医院。病床上的李浩还是放不下案件,时常向同事了解办案进度。休息三天后,李浩便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由于该案证据扎实、工作细致,10名犯罪嫌疑人中有9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提起公诉后,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因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9年张某等人涉恶案件被评为全市典型案例。
除了办理张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浩还办理了孙某某等多起涉黑涉恶案件。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2019年李浩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从“教师”到未成年人“卫士”
2019年,利辛县检察院成立第六检察部,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在考入利辛县检察院之前,李浩曾有5年的教师经历。这段经历,使得李浩对未成年人有着浓浓的情感。作为该部主任,李浩下定决心,一定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0年,利辛县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一位政协委员反映该县某中学教师叶某涉嫌猥亵学生。接到该案线索后,李浩来到公安机关,发现该案已被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审阅卷宗后,李浩认为该案件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叶某已涉嫌犯罪。于是,决定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并向公安机关制发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重新审查案件后,采纳检察建议,于同日对叶某进行立案侦查。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李浩还发现叶某作案手法娴熟,或许不是第一次犯案。于是,建议警方认真核查叶某之前有无相关犯罪或行政处罚记录。后经警方查证,叶某曾因偷拍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鉴于教育部门在教师招聘中没有认真做好资格审查,2020年4月,利辛县检察院向当地教育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2020年11月5日,叶某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四年内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工作。2021年,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和全省检察机关未检精品案例。
为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长效机制,2021年9月,在李浩的推动下,利辛县检察院会同县监委、县教育局等9部门会签了《利辛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协商机制》,将强制报告制度纳入利辛县平安建设考评。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李浩积极与团县委、县工商联等部门联络,在当地富亚纱网等3家企业设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依托“检察官+团干部+社工+企业家”综合工作体系,把帮教考察、行为矫治、心理疏导、志愿服务融为一体,以此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