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探索省际毗邻地区检察协同发展新机制,9月22日,苏鲁豫皖毗邻地区建立检察协作机制暨公诉辩论大赛首次轮值交接会议在我省砀山县召开。会上,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及我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苏鲁豫皖毗邻地区检察协作框架协议》。
苏鲁豫皖毗邻地区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相近的社会环境,使得四地检察协作有了天然的地理基础和扎实的人文条件。近年来,四地违法犯罪活动的跨区域流动性特点较为突出,黄河故道、大运河、南四湖水系等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多头管”“交叉管”现象并存,企业跨区域经营也越来越多等,这些因素成为建立毗邻地区检察协作机制的现实需求。
近年来,苏鲁豫皖检察机关已就专项工作形成一些跨区域协作司法实践。如:2021年12月,苏鲁豫皖四省检察院共同会签了《关于深化跨省协作配合加强南四湖流域检察公益保护的意见》;2020年9月,江苏徐州、山东枣庄、河南永城、安徽宿州四市检察机关建立了苏鲁豫皖交界区扫黑除恶协作机制;今年4月,山东单县、河南虞城、安徽砀山三县检察院建立了跨区域黄河故道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等。自2010年开始,苏鲁豫皖毗邻地区公诉辩论大赛已连续举办多届,并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诉辩文化”品牌。上述合作为苏鲁豫皖毗邻地区检察协作机制的建立打下了坚实基础。
《苏鲁豫皖毗邻地区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内容。在“日常沟通联络机制”方面,明确了四地检察机关负责日常沟通联络的部门,以及每年原则上召开一次毗邻地区检察协作座谈会。在“案件线索移送和办理协作机制”方面,围绕异地协查调查、涉案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和心理疏导、社区矫正对象协管和监督等有关事宜的办理作出了规定。在 “研讨交流协作机制”方面,明确了联合建立毗邻地区专兼职检察师资队伍,创设“苏鲁豫皖毗邻地区检察论坛”,定期开展检察业务研讨交流,互派相关领域专家、业务骨干等交流授课。在“公诉辩论大赛轮值机制”方面,明确了常态化举办毗邻地区公诉辩论大赛,以及大赛的名称和轮值主办承办单位的顺序等。(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