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马鞍山市雨山区司法局、雨山区人民法院、雨山公安分局联合发布《雨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标志着雨山区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拟选任人民陪审员12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96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4名。
为建设一支代表广泛、群众基础扎实的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该区召开专题会议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部署,按照依法民主、公开公平、协同高效原则,认真研究组织落实,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由区司法局牵头,联合区法院、雨山公安分局组成选任工作机构专责协调保障力量,在选任期间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等权利,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姚浩 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