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助推力量。
2018 年以来,我省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2018 年至今年6月,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98061 件,审结 94597 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23992 件,审结 23874 件。
尽管我省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9月下旬闭幕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省高院院长田云鹏在《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中依然坦陈:新形势下,相比百姓的司法需求,我省行政审判四方面工作亟待强化。
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不明显。一些法官片面理解合法性审查原则,不愿做、不会做调解、和解等实质性化解工作,行政案件“两高一低”(即上诉率高、申诉率高、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低)问题没有根本改观,程序空转、案结事难了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二、司法理念、能力、作风存短板。不少法官尚未树牢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做群众工作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有偏差,就案办案、机械、教条司法,一些案件未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审判监督指导不到位。高、中级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层次问题调研分析不够,对典型案例的挖掘、提炼不充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提级管辖、提审指导有待加强,监督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及时性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四、府院联动机制有待深化。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质增效仍需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有序衔接、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推动行政纠纷诉源治理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田云鹏表示,省高院将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自觉践行能动司法,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努力实现行政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围绕抓实“公正与效率”,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引导法官切实担负起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司法责任。积极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提高公正高效司法的能力特别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大力培树“严新细实”优良新风,力克行政审判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业务培训和实务研讨,不断完善依法能动履职必备的知识体系,担当尽责,切实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记者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