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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预存优惠为由 诈骗老年人钱财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10-12 14:50:53

淮南讯 预存优惠是店家常见的吸引顾客的经营方式,但也可能遇到店家收取货款后关店跑路的情况。近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预存优惠为由诈骗老年人钱财的案件。

2020年5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人王某辉在潘集区经营某养生馆,并招聘工作人员武某、杨某,以免费做艾灸吸引老年顾客并向老年顾客推销胶原蛋白肽、蜂胶等保健品,后又以做活动预存优惠为由,诱骗老年顾客预交货款,先后有被害人王某等11人向王某辉预交货款11420元。王某辉收到货款之后并未购买保健品,而是将货款用于自己花销,后又直接关闭店面更换手机号码逃避被害人上门追讨货款。王某辉到案后,主动退还11名被害人全部货款1142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经营的养生馆做活动预存优惠为由,诱骗老年顾客先预交货款,后携款潜逃拒绝退款,诈骗金额114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辉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已退还被害人全部违法所得,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经公诉部门委托广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调查评估,被告人王某辉具备适用社区矫正的条件。综合上述量刑情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辉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杨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