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制报融媒体中心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吴阳)秀美壮丽的山川景色、醇厚浓郁的乡土气息、熠熠生辉的徽州文化……为守护大美黄山的“山水人文”,擦亮黄山“旅游名片”,近年来,黄山市检察机关聚焦文物和非遗保护,扎实开展各类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能力与水平显著提升,为文旅融合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守护偏远乡村的不可移动文物
黟县系徽文化的发源地,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在服务保障黟县“旅游+生态+文化”融合发展过程中,黟县人民检察院将不可移动文物作为公益诉讼检察的重点保护对象。
位于黟县洪星乡同川村的仁寿堂系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9月,办案检察官在调查走访中发现,该建筑周围堆放大量易燃可燃杂物,且消防设施过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除了仁寿堂,调查走访发现,许多偏远乡村的不可移动文物存在着保护不力问题:洪星乡同川村的李秀鸾宅完全倒塌,未实施遗址保护;宏潭乡佘溪村的廊桥等众多不可移动文物,存在未作标志说明等情形。
针对这些问题,2020年9月,黟县检察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及属地镇(乡)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及时消除仁寿堂的安全隐患;对已倒塌的李秀鸾宅实施遗址保护;对廊桥等不可移动文物做出标志说明;进一步摸排县域内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情况,并制定保护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黟县文旅体局及属地镇(乡)政府收到建议后,及时组织人员对仁寿堂内的堆放物进行了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对仁寿堂、李秀鸾宅遗址、廊桥等实施挂牌保护,并为县域内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制作二维码标识牌,做好标志说明。除此之外,还编印《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汇编》《黟县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文件汇编》等资料,发放给文保单位所在地的村民、游客等,并运用二维码、网络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
助力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
“中国工合浙皖办事处”旧址坐落于屯溪老街,2013年被屯溪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该旧址外观虽保存尚好,但内部风貌变化较大,且实物资料和图片资料相对较少,保护力度及宣传意识不够,红色价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2022年2月,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就上述问题召开会议,邀请区文旅局、区党史办及老街办事处等单位参加,共同研究保护方案。2022年3至6月,该院陆续向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以及老街办事处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全面履职依法保护“中国工合浙皖办事处”旧址。
经整改,如今的“中国工合浙皖办事处”旧址里,陈设了大量照片和展品,重新加装了保护标识。为做好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挖掘及开发、利用,屯溪区旅游管理部门还将该旧址与中共皖南特委纪念馆、老街西入口、还淳巷等红色旅游景点串联起来,开发了“红色老街”旅游路线。众多导游带团游览屯溪老街时,走进“中国工合浙皖办事处”旧址等红色景点,接受革命精神洗礼。
除了监督“中国工合浙皖办事处”旧址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外,近年来,屯溪区检察院还先后就程大位珠算法的传承性保护、黎阳新江板龙的抢救性保护、漆器髹饰技艺的生产性保护等制发检察建议,并在多个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单位设立“昱城徽风”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打造了“主管部门+保护单位+徽学专家+基层组织+社会公众+公益诉讼检察”非遗保护新模式。
为古道旅游发展筑起法律盾牌
歙县境内有多条古道,这些古道多顺山势、沿溪水而建,景色绝佳。近年来,随着歙县旅游知名度的提高,国内外众多游客慕名而来,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但是,古道旅游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2020年11月,歙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调查走访中发现,休龙古道(石门乡段)存在日常维护不及时问题,路面被占用或杂草丛生,造成通行不畅。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宣传标识牌破损或变形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歙县检察院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全面依法履行维护与管养职责,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休龙古驿道的保护与开发、利用。2020年12月,歙县检察院还与县文物事务中心及属地镇政府召开圆桌会议,共同商讨整改措施。如今,整改后的休龙古道路面干净整洁,典雅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也树立了起来。
文与旅相伴,旅因文而兴,文化和旅游融合交汇。黄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基富表示,黄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要求,围绕建设文化强市、旅游强市这一目标,推深做实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为“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贡献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