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9月27日,马鞍山市检察机关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集中展现检察机关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凝聚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共识,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年以来,马鞍山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抓手,强化“公益诉讼+”办案理念,一年多来,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83份,到期回复率98.4%,采纳率100%,其中1份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件,其中2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会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制、“河长+生态检察官”制、“驻森林公安检察室”“安全生产检察官办公室”挂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同堂培训等工作机制,全市共成立6处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形成了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中的良性互动格局。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开展诉前磋商等形式,初步形成“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模式,努力实现公益诉讼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2023年7月,雨山区检察院办理一起32人盗采长江江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请各被告连带支付长江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10余万元和惩罚性赔偿金21万余元,加大对破坏长江岸线马鞍山段矿产资源行为的惩处力度。在长江大保护方面,马鞍山检察机关先后成立“检察公益诉讼长江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基地”“长江当涂段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基地”“检察公益生态环境修复基地”“长江大保护司法修复基地”等。这些生态修复基地均集渔业增殖放流、生态修复保护、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功能于一体,通过涉案人员现场增殖放流、现身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让“捕鱼人”变成“护鱼人”。
2022年9月,含山县检察院将一处被非法开采的石英矿区建成“检察公益诉讼矿产资源生态修复基地”,侵权责任人对因非法开采造成的毁损林木、裸露地表进行生态修复,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实地察看见证,取得较好办案效果。据悉,去年以来,马鞍山市检察机关重点对非法采矿的企业、个人单独或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件,共诉请法院判决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283.84万元,要求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对因非法采矿受到破坏的山体进行补植复绿、边坡治理,对不能自行修复的河流河床,缴纳生态修复资金和惩罚性赔偿金,替代性修复被毁损生态。
近年来,该市检察机关围绕守护耕地红线,聚焦农用地补植复绿、重点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提起公益诉讼,制定了“田长制”协作机制。其中,花山区检察院以田生态资源保护为切入点,建立马鞍山市首个“驻区田长办检察官联络室”,有效加强对涉田生态资源破坏的修复治理。
省、市、县三级部分人大代表,马鞍山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当天的开放日活动。(记者 李小平 通讯员 王秋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