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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虚拟货币形式发放工资 属于违法且有诸多风险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10-17 15:03:17

编辑同志:我入职某公司担任部门领导,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我的月工资4.5万元,另享受各种绩效奖金等。公司支付给我的劳动报酬,一部分是用人民币支付的,另一部分是用虚拟货币USDT“泰达币”支付的。我现在已经从公司离职,并要求公司以人民币补发拖欠的工资和奖金15万元,可公司说还应当按照惯例办理。请问,用虚拟货币支付工资是否合法?

读者:安家全 

安家全读者:《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很显然,用人单位必须以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发放工资。而虚拟货币并不属于我国的法定货币,不能作为支付工资的形式。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由此可见,虚拟货币被明确禁止流通,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协议同意以虚拟货币发放工资,也违反法律规定,协议无效。毫无疑问,该公司应当以人民币向你补发拖欠的工资和奖金。如果公司拒绝以人民币支付,你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维权。

本期信箱由北京高文(合肥)律师事务所潘家永律师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