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会上,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其中,马鞍山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基层“螺丝钉”,巧解“千千结”。近年来,马鞍山市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新做法,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交通事故处理综合平台,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9年的夏天,该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入驻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与事故调处大厅、交通法庭、保险快赔大厅、法律援助室、鉴定评估室构建形成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六位一体”一站式多元化工作机制,实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保险理赔调解“四调联动”的互补调处,打造了事故处理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数据显示,该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19059件,其中简易程序事故案件18408件,一般程序事故案件651件,成功调解19054件,调解成功率达99.97%,赔偿标的额21225.7058万元,2021年被评为“全市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甘永生 记者 李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