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许利祥 乔燕)东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日前在工作中了解到一条线索:10月6日晚,东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鰕虎鱼青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发现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并当场抓获一名捕捞人员童某某,另有3名捕捞人员丢弃无牌三轮摩托车逃离现场。
得到该线索后,办案民警随即开展侦查,经研判发现,大队前期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已决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方某某、朱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在高某某、朱某某家中找到其二人,经初查, 高某某主动交代与方某某结伙携带电瓶、升压器,驾驶三轮摩托车前往鰕虎鱼青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此外,朱某某亦主动交代了其在鰕虎鱼青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目前,该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