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向天长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求助。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李某夫妻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两人账户被解除冻结。
经了解,2017年4月,李某夫妻向某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夫妻未履行还本付息义务,银行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协议生效后,李某夫妻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夫妻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冻结其名下微信、支付宝和银行账户。恰逢秋季开学,李某夫妻发现账户均被冻结后无法给孩子交学费,于是联系执行法官,向执行法官提出解冻申请。
为了不耽误孩子学习,执行法官立即联系银行协商处理,说明事情原委,并转达李某的调解意图。在执行法官多番努力下,银行最终作出让步,同意协商解决并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李某夫妻账户的查封、冻结。当天,李某夫妻将筹得的10万元交付给银行,余款与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记者 聂静洁 通讯员 陈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