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突然死亡,那么债务由谁来承担?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及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某和因其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芜湖某建筑劳务公司承接工程需要资金周转,于2022年9月向申请人余某某借款10万元,余某某在筹集到10万元后通过转账支付给张某和,且双方口头约定月利息1分。2023年4月,张某和因病去世。后余某某多次联系被申请人张某倩、张某强、奚某某及芜湖某建筑劳务公司偿还借款,但被申请人均以各种理由搪塞。余某某遂向弋江区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倩、张某强、奚某某在继承张某和遗产范围内与芜湖某建筑劳务公司连带偿还余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接收案件后,调解员仔细梳理案情,考虑到被申请人较多,诉讼对当事人负累较大,遂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员的释法说理和耐心疏导下,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现主持芜湖某建筑劳务公司工作的张某强一人向余某某分期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后法院还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对该调解协议予以确认,至此该纠纷得以妥善化解。案件调解后双方当事人一致对调解员的悉心调解表示称赞。
弋江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有效帮助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促进了社会和谐。今后,弋江区法院将继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减轻当事人诉累为抓手,从源头上、实质上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