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尽可能减少诉讼对涉案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10月26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联合执行局协同发力、审执联动,在一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前将矛盾成功化解,用实际行动助力民营企业再启航。
谯城区法院于今年6月份受理原告上海某公司诉被告亳州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进度款4400万余元,案件审理期间,原告冻结了被告公司账户内存款4800万元。因双方矛盾激化,被告亳州某公司又对原告上海某公司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上海某公司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和工期延误损失共计7000多万元,同时冻结原告公司账户存款3000万元。
办案法官张西磊在审理该案期间得知,因原、被告双方的公司账户大额资金被财产保全,导致双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工人工资发放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大、诉讼周期较长,为破解“一案结,多案生”难题,张西磊决定对该案先期进行调解。因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多次调解都陷入僵局。
后来案件进入开庭审理程序,张西磊法官并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继续同原、被告双方电话联系,跟原、被告释明在公司账户被保全的情况下持续诉讼对双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后原、被告达成初步调解意向,但因被告账户被查封,工程款无法及时支付,如解封账户,则存在财产被转移或被其他法院冻结的风险。经开区法庭遂主动与执行局协调联系,确保账户解封后高效扣划结案,为双方企业“解绑”。
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亳州某公司向原告上海某公司支付工程款和律师费共计3010万元。10月25日,张西磊法官对原被告双方提出的解封申请予以审查后于当日作出解除保全裁定,随后将案件移交执行局。执行局为该案开通绿色通道,于10月25日执行立案,并给当事人当场送达执行通知书,次日,执行干警对账户上的3010万元执行款实施线下扣划,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据悉,为细化落实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要求,近年来,谯城区法院注重学习互鉴,打好审执联动“组合拳”,通过“快执行”,高效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切实将司法办案成效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现。(郑文慧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