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10点,“执行110”的电话响起,申请人报警称在砀山某处发现被执行人毛某,“执行110”值班干警迅速集结,赶至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到砀山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程某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某、毛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同时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因其行踪不定,案件难以推进。
拘传到院后,执行干警向其释法明理,并说明拒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后果,被执行人仍不予配合,执行干警立即启动拘留程序,将被执行人送拘。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一种为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强制手段。砀山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慎用善用强制执行措施,“刚柔并济”,以人性化执行彰显司法温度、以强制措施维护法律权威。(惠芳 沈若愚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