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蓄意制造交通事故 被告上法庭
来源:衡慧敏 沈若愚 江新年 阅读量:10000 2023-11-01 14:36:16

近日,砀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恶意“碰瓷”敲诈案,被告人特地挑选可能酒后驾车的司机下手,利用酒驾之人不敢报案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最终被判处刑罚。

2023年6月4日凌晨时分,被告人王某某与其同伙发现被害人蒋某某在饭店吃饭,判断其可能酒后驾车,二人预谋通过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当日凌晨5时许,被害人蒋某某驾车行驶至某路口等待红绿灯时,王某某故意驾车追尾其驾驶的车辆,随后以其“酒驾”相威胁,要求蒋某某赔偿其经济损失20000元,经双方讨价还价,蒋某某与王某某达成协议,支付其5000元“私了”。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向被害人蒋某某退款5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犯敲诈勒索罪,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官提示:实践中,“酒驾碰瓷党”专门挑选酒驾司机作为目标,利用他们酒后不敢报警的心理,敲诈勒索钱财。在此情况下,被碰瓷者往往会选择破财免灾,忍气吞声。

 广大司机朋友,要利用好行车记录仪、手机录音等固定证据、维护自身权益,坚决与犯罪行为作斗争。为防范犯罪行为发生,要从源头上杜绝“碰瓷”酒驾,切记开车勿喝酒、喝酒勿开车。

 同时,在此也警示“碰瓷党”,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勿生“碰瓷”心,莫发“碰瓷财”,一旦触犯刑法红线,必将受到刑事处罚。(衡慧敏 沈若愚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