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宁波市检察院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该中心是全国第一家设在检察机关的营商环境投诉监督机构,属于宁波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开拓性创新举措。目前,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在宁波检察机关市级院和所属10个基层院实现全覆盖。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回音,把问题给解决了,谢谢你们帮忙!”近日,面对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检察官的回访,宁波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某感激地说。
原来,由于公司当地发文,鼓励当地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就部分采购事项,直接向本地有经营资质的国有企业进行采购,并提供了本地经营性服务类国企业名单,有限制公平竞争采购之嫌,先后有数家企业至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投诉,对文件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受理该案后,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第一时间与当地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进行联合办理,一方面向市发改委专家咨询文件合法性问题,另一方面多次与文件出台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在7个工作日内成功督促文件废止,并下发通知到当地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得到了市场主体的高度肯定。
“建立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目的在于统一受理、交办、监督各类市场主体投诉举报损害营商环境建设的事项,构建常态化、系统化、全链条、高效率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体系,助力宁波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说。
作为一个拥有130余万户经营主体总量的城市,宁波的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占97%,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1年9月,宁波市本级率先设立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由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实体入驻开展联合办公,受理经营主体反映的法治类投诉举报事项;同时邀请市场监管、工商联等多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打造企业法治类问题一站式“解忧中心”。
据介绍,目前宁波市下辖所有县市区已实现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全覆盖。
10月31日,记者来到了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这里是宁波市委、市政府统筹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法律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中有关营商环境投诉监督职责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市检察院代行日常运行管理职责。
据宁波市检察院负责人介绍,中心成立以来,共收到市场主体各类投诉1700余件,经研判后受理处置585件,投诉人对中心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
当前,宁波正依托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构建涉企矛盾纠纷全流程一站式化解数字化平台,集成实体窗口、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多个渠道的涉企营商环境投诉,实现“多渠道投诉、一平台汇集、一中心调度、多元化处置”。
该中心还建立隐名投诉、商(协)会代诉等制度,让市场主体可以打消顾虑、大胆投诉。同时实行向当事人双方确认、现场走访确认、专业人员咨询确认的“三确认”机制,确保投诉监督事项处置客观准确。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加入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是宁波市检察院深入践行“枫桥经验”,推动涉企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为企业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保护的一项举措。
此外,该中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协调、听证、调解等措施的有机结合,力争将涉企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在萌芽状态。
近日,某房产公司反映其名下近1万平方米土地因政策调整、审批管理权限变更等原因闲置22年无法开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中心在详细了解情况前提下,与属地政府进行沟通,妥善化解涉企历史遗留的矛盾问题,推动事项稳步解决。
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负责人说,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的设立为企业家反映问题搭建了新渠道,涉法涉诉问题只进“一扇门”。
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继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从“案内”审查到“案外”治理,宁波努力将营商环境投诉监督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场景,深入研究涉企矛盾纠纷问题症结、强化同类问题综合分析,推动有关部门解决涉企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
同时,努力强化数据赋能,构建类案监督模型,挖掘个案中的普遍性和共性问题,探索建立规范化、可复制的涉企矛盾纠纷一类事处置工作指引,推动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流程再造、制度重塑。
未来,中心还将把“一件事”办理延伸到“一类事”治理,为党委政府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供决策参考。(记者 李庆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