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今年以来,蚌埠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精神,联合市人民检察院统筹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刑事案件 2515 件,其中办理检察院通知辩护案件 826 件。
注重组织保障,确保试点顺利。会同市检察院成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有序推动试点工作进行。各县(区)检察院、司法局及法律援助机构相应成立联席会议小组,负责沟通协调和衔接工作,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主动与检察院相关部门对接,确定联络人员,做好通知辩护、律师值班、法律援助等衔接工作。
注重督促指导,制定方案细则。联合市检察院召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会,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就试点工作中案件材料流转、日常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试点工作细则,指导全市试点工作。
注重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试点以来,市、县(区)司法局与检察院充分沟通,统筹协调,通过统一对口衔接、联席会议,定期会商。对检察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按照规定在 3个工作日内明确承办律师,并及时将辩护律师姓名、所属单位及联系方式函告人民检察院。稳步落实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健全衔接配合机制,强化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注重质效兼顾,提升服务水平。为了让试点工作在“质”上不断提升,市、县(区)司法局公开招募、筛选组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团,打造了一支拥有 140 余人的刑事辩护专业队伍。制定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办理规范提示和差别化案件补贴机制,对优秀刑事案件进行奖励,对位列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后五位的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讯员 许业友 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