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父母早年去世,是爷爷奶奶把我抚养长大的。爷爷奶奶有2个儿子1个女儿,我父亲是长子。最近,我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叔叔和姑姑说,爷爷奶奶抚养我已经在生活费、教育费等方面付出很多,遗产就没有我的份了。但我觉得我父亲应该有权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只是他不在世了。请问我是否能代表已过世的父亲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读者:陈先林
陈先林读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就代位继承作了规定,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你的爷爷奶奶是被继承人,你父亲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而你就是该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因此你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有权继承你父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你叔叔姑姑的说法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