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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去世无遗嘱 如何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11-16 17:23:12

编辑同志:我和老伴有一套住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们只有一个女儿,早已出嫁。不久前,我老伴突发疾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他和我的父母都已去世,但他有7个兄弟姐妹在农村。请问,我想把这套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该怎么办?

读者:李雨薇 

李雨薇读者:根据民法典规定,由于你老伴生前无遗嘱,故该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办理,由你老伴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你老伴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你、女儿和7个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该房屋的遗产部分应当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你和女儿共同继承,你老伴的7个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由于该套房屋属于你和老伴的共同财产,你们各自享有50%的产权,所以,其中50%产权属于你老伴的遗产,应当由你和女儿均等分割。

你现在想把全部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必须让女儿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承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据此,你可以让女儿作出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声明,或者由女儿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本期信箱由北京高文(合肥)律师事务所潘家永律师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