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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发布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赵军婷 阅读量:10000 2023-11-17 10:47:26

本网讯(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赵军婷)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三部门工作安排,自2023年5月起,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11月中旬,滁州市发布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5月5日上午9时许,接天长市秦栏镇通报,发现存在向秦栏镇工业园区雨水和污水管网非法倾倒不明黑色刺激性物质违法行为。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勘察。经查,倾倒点位共两处,分别为秦栏镇工业园区污水井和雨水井。执法人员沿园区雨水管网、白马河分别对平行三道污水井、正隆路雨水井以及白马河河道等处进行勘察,感知较浓煤油气味,且伴有水面油污现象,河道及河道内植物有油泥。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第一时间委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对两处倾倒点的疑似危险废物进行鉴定。2023年5月25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确认倾倒物属于危险废物。并对涉案危险废物重量进行公证,确认该批次危险废物重量为4360Kg。根据有关法律,5月30日,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向天长市公安局移送案件调查材料,同步抄送天长市人民检察院。5月31日,天长市公安局向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送达《天长市公安局立案告知书》,对移送案件进行刑事立案。

5月17日上午,根据滁州市公安局通报xx模具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线索,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滁州市公安局、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及天长市公安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开展突击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在2022年仅向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一次,共计5.98吨,但该公司自2022年5月4日至2023年4月22日向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废酸614.84吨,废酸转移处置量与污泥、废槽渣处置量不符、存疑。经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询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其陈述为降低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废合法处置费用(每吨1800元),私下将部分污水处理站污泥以每吨300元的价格支付天长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代为处置。经调查,该公司自2022年1月份以来共向天长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支付3笔污泥处置费用,分别为24933元、158271元及50000元,合计233204元,以每吨300元价格计算共计777吨。另经核实,天长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具有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当事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违法。2023年5月18日,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天长市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公安部门已依法受理且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