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程伟)“这个建议来得真及时,为我们化解家事纠纷提出了可行性极强的对策,也为我们加强基层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肥西县高店镇党委委员接到司法建议时激动地说道。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当日,肥西县人民法院首发《关于加强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的司法建议》。
今年8月,肥西法院三河法庭立案受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该案原告周某生于1996年,与被告苏某系初中同学,二人早恋后放弃学业并于18岁生子、同居,此后双方在婚姻生活及抚养子女等家庭琐事中矛盾不断,虽于2019年补办婚姻登记,但于2021年分居。周某于2022年、2023年两次起诉离婚,而苏某因积怨已久,收到传票后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后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到庭后调解离婚。
审理该案后,三河法庭对原被告户籍地高店镇近年来离婚类家事案件进行梳理调研,发现高店镇2022年1-10月份该类纠纷为32件,2023年同期为41件,诉讼案件同比上涨28%,呈明显上升态势。为助力基层治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构建和谐文明家庭等方面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未发”“未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河法庭向高店镇妇联发出《关于加强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的司法建议》,提出三条针对性建议: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加强对适龄人群的婚前培训,增强双方对家庭、婚姻的重视度,让双方在步入婚姻前能做好准备,初步了解如何经营婚姻家庭。要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家事纠纷排查。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和网格员作用,及时摸排、掌握各村居婚姻家庭纠纷、家暴、子女抚养等情况,引导群众主动用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要坚持共建共治,切实化解矛盾。通过镇、村妇联及村支两委仍然解决不了的纠纷,及时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及人民法庭沟通联系,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多元解纷。
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店镇妇联高度重视,表示法院的司法建议为镇妇联今后从源头上将家事纠纷化解于未诉、未发,引导群众主动用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良方”,接下来他们将积极做好建议答复工作,并把建议内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