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这么晚还在为我们家事调解,今日付款完毕,了却了我们全家的一桩心事”。11月14日晚上8时,一起债务纠纷在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法庭调解完毕,当事人对敬业的法官表示深深的感谢。
这是一起因亲人生前债务未清偿而引发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事情追溯至2022年10月,张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数十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和相关还款责任。还款时间届至,张某仍未清偿相应款项。2023年初,张某去世,其父亲成为遗产继承人。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的父亲诉至法院,请求履行还款责任。
受理案件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张某的父亲,要求其到庭了解案情。起初,张某的父亲心情低落,面对法院的送达、调解工作都有些消极,并对于孩子生前尚未偿还的欠款一事有抵触情绪。了解到家属的心结后,法官用唠家常的方式和张某的父亲面对面交流,从“诚信为本、一诺千金”的角度举出实践中的案例现身说法,把“法理”讲清,把“情理”讲透。通过多次背对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心结打开,原告愿意放弃利息并减少部分款项,被告愿意当庭主动代偿债务,双方在法庭的灯光下确认了调解协议, 张某父亲当场将欠款还清,案件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个人债务清偿,不仅关系到诚信与准则,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与责任。即使借款人去世,其继承人仍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如其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记者 唐欢 通讯员 陈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