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间借款5万元却因借条意外损毁成了“悬案”。侄子不承认借款,叔叔讨债无证据,只得起诉至凤阳县人民法院。面对这起缺乏直接证据的民间借贷纠纷,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依法处置,而是走访、调查、三次开庭,为“自由心证”找到充分依据,最终做出支持叔叔讨债的判决。11月21日上午,年近七旬的赵老汉赶到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年前,侄子赵某因承包工程需资金周转,便找到叔叔赵老汉借钱,承诺给予一定利息。赵老汉曾在江浙地区打零工,攒了5万元,想着自家侄子应该关照,于是慷慨把钱全给了赵某,赵某出具借条一张。谁料,这张借条居然被赵老汉的妻子当作破纸条扔掉。赵老汉没多想,就跟赵某说了情况,想让赵某重新出具借条。赵某得知借条损毁,马上翻脸,拒绝出具借条,进而否认借款事实存在。赵老汉屡次找到赵某讨要5万元,赵某均拒绝。无奈之下,赵老汉将赵某起诉至凤阳县法院。
面对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的案件、哭诉不停的赵老汉、矢口否认的赵某,承办法官一时间犯起了难,是否应该简单地“一驳”了之?但是从职业直觉和判断出发,承办法官觉得案件不能简单下判。为查清案件事实,这起标的额为5万元的案件,法院先后开了三次庭。在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来确认事实。同时,依据当事人申请,进行调查取证,三次走访村民共计10余户,见证人均认可案涉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并制作笔录附卷。综合调查、走访以及当事人的陈述,承办法官积极进行判前说理,将自己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的认识,向当事人及时诠释,让当事人了解法官“自由心证”的过程。最后,凤阳县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赵老汉的诉请。赵某不服,上诉至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在二审程序尚未开始前,赵某主动找到赵老汉将借款5万元归还,承认自己错了,不该鬼迷心窍借钱不还,导致村里街坊总在背后指指点点,感觉抬不起头。
接受赵某的道歉,赵老汉主动到法院撤回起诉。至此,赵老汉拿回了自己的养老钱,叔侄关系得以修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在整理卷宗时,承办法官在办案笔记中这样写道:“‘小案’虽小,关乎民心。每一件小案都值得想得再细一点、办得再细一点,在千丝万缕中发现蛛丝马迹,把很少的偶然变成更多的必然。坚持‘如我在诉’,站在群众的角度上看问题、找思路、想办法,找到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平衡点、结合点,抓住解纷关键,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记者 唐欢 通讯员 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