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长,涉及老年人的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老年人普遍安全意识淡薄、身体素质不强、思想观念固执,加之日趋复杂的交通环境,都给老年人日常出行安全造成一定影响。根据马鞍山市交通事故统计分析,60岁以上老年人交通事故呈多发趋势,伤亡占比较大,其中步行时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骑行非机动车闯红灯、上快车道以及不注意货车盲区、争道抢行等违法行为尤为突出。
为进一步增强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老年人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老年人交通出行安全管理,马鞍山市公安交警部门立足老年人生活现状和需求特点,从机制体制建设完善入手,以市交安办名义出台文件,制定接地气、系统性、高成效的工作举措,全面推进老年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明确部门职责 深化协同共治
依据相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职责,明确了属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在老年人交通安全方面的具体职责。属地政府全面摸排辖区内实有老年人口,根据人员出行指数,量化出行安全风险,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建立红、黄、绿分级赋色管理机制,并根据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实际状况,实施动态监督评定,对应按照月、季、年标准实施上门宣教。公安交警部门结合交通违法和典型案例强化“对症宣教”,城管部门针对从事园林绿化、环卫保洁等工作的老年人加强安全防范专项教育,人社部门利用老年人社保业务办理窗口做好日常警示,文旅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融入老年人旅游出行等各类活动,教育部门通过“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带动长辈遵章守法,民政、卫健等部门全面落实对养老机构、医疗场所、老年学校、老年人活动中心的教育提醒,引导老年人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排查治理隐患 精准防控风险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道路安全风险隐患,近年来,马鞍山市公安交警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会同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120余处养老院、老年学校、农贸市场、医院学校、老旧小区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周边道路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推动责任单位实施“适老”改造,提高道路交通对老年人出行的“友好度”。交警部门专门针对老年人过街需求以及步幅、步速,调整优化交通信号配时60余处,增设行人过街驻足等候区40余处,整治非机动车通行阻塞点位38处。与此同时,交警部门积极对接卫健、民政、残联等单位,获取有关老年人身体及精神状况信息,对不宜驾驶车辆的,提前进行干预和管理。针对老年人驾乘三四轮电动车重难点问题,联合经信、市场等部门全面加强生产销售环节源头监管,严查严处向老年人违规销售行为,并要求经销商赠送安全头盔、反光贴膜和反光背心,提高老年人夜间骑行安全性。
加强护老劝导 保障安全出行
交警部门针对老年人晨练买菜、接送学生、晚间散步等特点,科学调整路面勤务时间,加大对老年人活动密集区域巡逻管控力度,尤其是对老年人闯红灯、乱穿行、不各行其道、不佩戴头盔等行为,做到逢违必纠,并现场落实“三个一”,即开展一次现场教育、观看一段警示视频、签订一份安全责任书。同时,对从事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家政服务等工作人员,一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用工单位予以整改并反馈结果。在城区,积极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参与路面劝导;在农村地区,组织“两站两员”加强村口值守,对老年人违法骑乘等行为进行及时警示和劝阻。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集中开展“守护夕阳,平安相伴”主题宣教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学校、社区食堂等开展宣讲12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9万份,巡播专题警示教育片60余场次,并利用农村“大喇叭”、应急广播进行常态化的宣讲提示。
通过综合施策,全市广大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事故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交警部门将坚持常态长效,会同应急管理部门依托安委办、交安办平台,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按属地和行业管理职责定期通报评价,切实压实各方责任,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全力保障老年朋友安享晚年幸福生活。(甘永生 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