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泾县人民法院协助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成功扣押一涉案起重机。此次行动反应迅速、两地法院配合默契。
11月24日下午,泾县法院“执行110”接到陕西省旬邑县法院发来的异地协助执行函,请求协助扣押位于泾县城区的1台起重机。收到协执函后,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旬邑县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快速研判,初步确定了协助执行方案及应急预案,优先调配1名执行员、4名司法警察、2辆警车组成协助执行行动小组,随时待命,准备出警。
据悉,旬邑县法院在执行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前保全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被申请人长期拖欠购车款的涉案起重机,通过GPS定位,锁定该起重机位于泾县城区,遂决定跨省异地扣押。
11月28日上午,皖陕两地执行局开展座谈,快速细化执行方案后立即赶赴起重机所在地。到达现场后,该起重机现租赁人对旬邑县法院执行工作不理解、不配合。为保障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干警耐心与其沟通,释法明理、讲明利害,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妨碍执行行为的法律后果,转而主动配合后续工作。两地法院执行干警联动配合,经过近3小时的共同努力,最终将涉案起重机成功扣押。执行行动结束后,旬邑县法院对泾县法院在此次行动中给予的全力支持表示由衷感谢,并高度赞扬了该院执行干警表现出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异地执行是困扰法院执行的一大难点,人员查找难、财产查扣难、场面控制难等客观因素导致被执行人往往借此来逃避执行。泾县法院充分树立大局意识,在执行工作中高度重视联动性,建立协助、联合执行常态机制,2023年以来共协助兄弟法院开展“异地执行”行动14次。(戴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