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奔驰轿车在路上随机寻找“猎物”,谎称钱包丢失,没钱吃饭和加油,向路人借钱并承诺归还时会报以“辛苦费”,留下假名和假联系方式实施诈骗。近日,旌德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2023年2月至5月,被告人蔡某伙同被告人张某驾驶租赁的奔驰轿车在安徽、江西、四川、浙江等地,冒充中铁工作人员,编造钱包丢失等谎言,向多名被害人以借钱加油、吃饭为由实施诈骗,要求被害人微信扫码支付,共骗取钱财3079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079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蔡某、张某多次诈骗,且被害人中有多名老年人,从重处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退出赃款并自愿认罪认罚,从轻从宽处罚。综合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戴志美 汪悦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