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长期以来,淮南法院始终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的政策精神贯彻到各个审判领域,助推构建集“维权、预防、挽救”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统筹 重落实 撑起法治“保护伞”
淮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怀少年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探索构建一套对未成年人更为全面、更为有效的司法保护机制。
▲9月12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海燕走进淮南第二十六中学为同学们送上了精彩纷呈的“开学第一课”。
淮南中院“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和业务庭室负责人共同组成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部署、组织保障、指导调度,全面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指导等工作。淮南中院印发文件进一步规范涉未成年人案件受理及承办归口管理,推进案件办理规范化。
早在2021年,淮南市8家基层法院全部成立少年法庭,以审判机制和审判团队专业化推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高效化,淮南法院走在了全省前列。现如今,淮南法院不断完善少年法庭管辖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新布局,着力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进展。两级法院均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并善于做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组成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明确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分案范围,细化案件的办理流程,把“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贯穿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
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轨迹,才能有效实施保护。11月初,淮南中院干警走进社区、街道,发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查问卷》,并通过新媒体渠道向社会发放电子问卷,力求准确掌握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成长环境、现实表现等情况,为法官裁判提供参考依据。
▲11月17日,田家庵区第十八小学的同学们走进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淮南中院还与淮南市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合作,依托该校青少年保护基地,探索涉“未”保护法校联合工作模式。该院选派法官并定期走进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让学生足不出校便能享受“法治阳光”。淮南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学校也计划选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心理辅导老师入驻法院,在未成年人心理引导、疏导等方面帮助法官精准掌握涉“未”犯罪案件特点,更好融合亲情法理。
零容忍 双保护 织密成长“防护网”
淮南法院始终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过程,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
2017年2月,刘某与赵某因感情不和离婚。经法院调解,婚生女娟娟由赵某抚养,刘某每月负担抚养费500元及公立学校教育费、医疗费,课外辅导费用的50%。同年12月,刘某重新组建家庭,并育有一子,日常开销增加,就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为由,将未成年的女儿娟娟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免除自己除抚养费以外的其他全部费用支付的义务。谢家集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抚养子女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刘某因另行组成家庭并生育一子,并不是其提出免除抚养费以外的其他抚养义务的理由,且无证据证明其经济条件发生了严重减损的情况,故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法判决驳回。
▲11月16日上午,潘集区人民法院法官走进淮南第二十中学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冬日暖阳照耀下的校园里、孩子们的心田间。
据悉,淮南两级法院大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在办理抚养、监护、继承、探望、亲子关系、侵权等纠纷案件时,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淮南中院始终贯彻“双向保护”原则。一方面,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未犯罪案件28件38人,审结24件30人(一审22件27人,二审2件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三至五年有期徒刑4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8人,缓刑8人。对利用职业便利等实施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充分运用禁止令的规定,对2名被告人判处终身从业禁止,对1名被告人判处一定期限从业禁止,彰显司法预防功能。另一方面,对未成年被告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生效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6人,宣告缓刑3人。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的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原则上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或不判处监禁刑。严格执行讯问、审判未成年人相关要求及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等制度,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全市法院生效判决中,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下降态势。
心连心 手拉手 筑牢安全“防火墙”
为更加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淮南法院坚持上下联动、共同发力,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延伸法院职能。
“辛苦法院干警,将模拟庭审开在了校园内,同学们身临其境,身体力行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淮南市潘集区法院将“青少年模拟法庭”搬进校园,活动后,淮南第二十中学的一名老师表示。“庭审”结束后,潘集区法院副院长周雷以该校“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趁热打铁”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通过列举大量青少年犯罪案例,生动形象地剖析了当前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特点、发展趋势。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在场的学生们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对自身、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
全市层面,淮南中院联合市教体局等7部门出台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意见,全市两级法院法治副校长覆盖80余所学校,54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此为媒,全年至今共推出法治公开课44场,法治讲座7场,受众中小学生累计上万人。
今年3月,在田家庵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中,犯罪时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均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刑罚。考虑到当事人犯罪时未成年,心智尚未成熟,现已重新步入正轨,一旦被打上犯罪“标签”,可能在今后的生活、家庭、就业等多方面受到歧视。为了帮助涉罪较轻的未成年人消除因犯罪记录产生的标签效应,顺利“无痕”回归社会,田家庵区法院案件承办法官依法对刘某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并同时向刘某、公安局、检察院送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该案只是淮南法院做好涉未审判“庭外”工作的一个缩影。淮南法院同时强化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判后回访、跟踪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等延伸帮教帮扶工作。
11月16日下午,田家庵区法院少年法庭法官陈英对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回访帮教。被告人小新在与朋友玩闹时失手将对方打伤,被判处缓刑六个月。宣判后,陈英对小新的成长一直放心不下,于是来到小新家中,向小新的监护人了解了小新的思想、生活状况,询问了缓刑考验期间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给予了相应的法律解答和心理疏导。陈英勉励小新正视过去的错误,卸下思想包袱,鼓励其要加强自身心理素质建设。小新也在交谈中逐渐敞开心扉,向法官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阿姨,很感谢您在法庭上的缓刑处罚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十分珍惜,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明白了只有吸取过去的教训才能成为更好的自己。”谈话间小新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为形成部门合力,强化社会联动帮教机制,淮南法院与检察、公安、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和社区等建立联动帮教、联动保护机制,完善涉未成年人纠纷诉调联动、多元解纷、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观护和司法救助机制,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薄弱环节,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4份。
淮南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拓展思路,破解难题,不断提升现代化司法能力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