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讯 “法官,我一直联系对方来更换或者养护,但杨某一直不来,导致现在多棵树苗死亡。”“法官,因为王某未按约定给付工程款,我才没有进行养护!”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矛盾。
王某为改造其经营的厂区内绿化,于2022年11月23日与杨某签订了《绿化承包协议》,约定由杨某为其经营的厂区内种植苗木。杨某依约履行了合同,2023年1月,双方确认苗木总金额为12.5万元、挖机费用0.2万元。后来,王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一直未付。杨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庭审中,王某称杨某在其厂区种植的苗木并非全部成活,且已通知杨某,但杨某并未及时进行除草和补种,导致苗木死亡较多。杨某则认为苗木死亡系杨某厂区内养的鹅踩踏及厂区人员打药造成的,与其无关。
为准确把握涉案苗木情况,调查纠纷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庭后前往王某厂区,实地查看草坪和苗木情况。承办法官经现场调查后,告知王某、杨某二人均存在过错,希望二人各退一步,尽快化解纠纷。
最终,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每月偿还0.5万元,共计6.5万元,杨某自愿放弃违约金及部分苗木款。(姜宏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