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市某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违法向未成年人售卖处方药的行为,向潘集区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该院提起的首例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目前,该案已进入审理阶段,将择期开庭。
潘集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着未成年人滥用某处方药的问题。通过进一步调查,潘集区检察院发现,淮南市某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违法向未成年人售卖处方药,进而导致未成年人药品滥用,且服用该药与引发犯罪存在一定关联。针对这一情况,潘集区检察院积极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不仅及时查处了涉案企业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还开展了预防未成年药物滥用专项整治行动,共计检查全市药品零售企业688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1条,立案53件,其中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件18件,“案”“治”并重,有效杜绝了药品流通领域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事件的发生。
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潘集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新路径。该院经研究认为,涉案企业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处方药的行为,侵犯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健康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11月27日,潘集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的意见。与会人员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就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滥用药物,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从源头上切断未成年人获取该类药物的途径,让未成年人远离药物滥用。经淮南市检察院指定管辖,潘集区检察院依法向潘集区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案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石慧 段瑾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