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今年以来的合肥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截至11月29日,合肥两级法院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16550件,结案17152件,调撤案件6465件,调撤率37.77%,其中合肥中院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二审案件1057件,结案868件,调撤案件262件,调撤率30.18%。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整体上呈现出案件数量多、诉讼主体多、涉案金额高、调解撤诉率高的“两多两高”特点。
“自2020年速裁团队成立以来,我们共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2325件,平均审理天数37.14天。”合肥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莉介绍,合肥中院落实繁简分流,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小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进行简案快审;对于事实不易固定、法律关系复杂、争议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则由民一庭组成精审团队审理。
为统一裁判尺度,合肥中院相继出台《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诉前调解办案指引(试行)》《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判规程(试行)》等文件,统一涉诉赔偿项目标准,释明争议问题。同时以发布典型案例、召开全市业务培训会、深入基层法院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实现对案件的条线指导,促进审判思路和裁判尺度的统一,实现案件类案同判。
据悉,依托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合肥法院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案件调解撤诉率实现稳中有升,其中,肥西法院道交一体化平台2021年至今新收案件2118件,诉前调解成功1290件,成功率为60.9%;高新法院道交一体化平台2021年至今新收案件646件,诉前调解成功558件,成功率高达86.38%。(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黄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