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对未成年人保护要“提前干预、预防为主”。近年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积极转变理念,在“抓前端、治未病”上认真探索创新,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会同学校、家长、社会公益组织等先期介入、干预,为其量身打造“护身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图为11月27日,由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和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共同创立的“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在该校正式成立。(通讯员 阮传宝 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对未成年人保护要“提前干预、预防为主”。近年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积极转变理念,在“抓前端、治未病”上认真探索创新,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会同学校、家长、社会公益组织等先期介入、干预,为其量身打造“护身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图为11月27日,由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和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共同创立的“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在该校正式成立。(通讯员 阮传宝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