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连日来,蒙城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结合实际开展了“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活动中,该所通过现场走访、逐户宣传等方式,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果蔬店、海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全面摸排生鲜灯使用情况,指导市场主办方、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要求经营主体近期务必更换符合法律规定的照明灯具,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目前已责令9家商户进行整改。(宋辽 记者 常振龙)
为严格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连日来,蒙城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结合实际开展了“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活动中,该所通过现场走访、逐户宣传等方式,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果蔬店、海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全面摸排生鲜灯使用情况,指导市场主办方、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要求经营主体近期务必更换符合法律规定的照明灯具,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目前已责令9家商户进行整改。(宋辽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