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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偷手机只偷卡? 警方提醒:这类案件多发于篮球场、台球室
来源: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合公新 阅读量:10000 2023-12-14 13:20:44

本网讯 (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合公新)手机卡被冻结,原因竟是涉嫌电信网络诈骗?12月13日,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获悉,有一叫“手机口”的业务,利用手机号实现通话中转,实则为诈骗分子提供便利。为了非法获利,有人盯上台球室和篮球场等地多次盗窃手机卡。

11月25日,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接到市民鲍先生报案称,自己的手机卡被冻结,原因竟是涉嫌电信网络诈骗。通过询问,鲍先生讲述一小细节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

本月,他在台球室打球时,曾随手将手机放在一边。休息时,他发现手机内的电话卡被取走。放着更值钱的手机不拿,却只拆走一张手机卡,事情恐怕不止盗窃那么简单。

随后,合肥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民警通过梳理类似警情发现,10月以来,仅在经开区台球室、篮球场等地就有5起手机卡被盗警情。经过调查,民警锁定嫌疑人张某文,并于11月29日上午将其抓获。

经审讯得知,张某文通过一朋友得知,有一叫“手机口”的业务十分赚钱。该业务是利用手机号实现通话中转,实则为诈骗分子提供便利。高额利益的诱惑下,他心动了。由于“手机口”业务需要大量的手机卡,开放的篮球场、台球室便引起了他的注意。

10月起,张某文先后在经开、庐阳区多个篮球场、台球室偷取手机卡作案,获利2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文因涉嫌帮信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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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卡”是什么?所谓的“两卡”一般是指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电话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物联网卡等;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机构支付账户等。

非法买卖“两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生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被用于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中,这些犯罪现象对社会和家庭都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买卖“两卡”的危害

1.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3.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非法买卖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