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09年12月挂牌成立,为全省首家市级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该调委会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建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入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与事故处理大队的事故调处大厅、交通法庭、保险快赔大厅、法律援助室、鉴定评估室构建成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六位一体”一站式多元化工作机制,形成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保险理赔调解“四调”联动互补调处机制,打造了事故处理绿色通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交通事故处理综合平台。
在公安交管、司法部门的牵头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与人民法院、财产保险、法律援助、财产评估等部门交流协作,理顺受理、调解、理赔以及协议履行纠纷诉讼处理“一条龙”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交通法庭审判工作负担和当事人诉累。
该调委会成立以来,认真履行“纠纷调解、法治宣传、咨询服务、司法援助”四大工作职能,共受理案件19059件,其中:简易程序事故案件18408件,一般程序事故案件651件,成功调解19054件,调解成功率达99.97%,赔偿标的额21225.7058万元,2021年被评为“全市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