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安徽省砀山新金利置业有限公司、砀山县新金利大酒店有限公司、砀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听证会。管理人、债务人、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审计机构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会。
宿州中院审理的安徽省砀山新金利置业有限公司、砀山县新金利大酒店有限公司、砀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三案,已指定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11月29日,三公司管理人认为,三公司之间相互关联,三公司之间存在财务、经营、管理人员高度混同情形,属于关联企业,申请对其进行实质合并破产。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保障债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宿州中院及时发布此次听证会公告,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听证会。
会上,合议庭依照法律程序听取了管理人关于三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的事实及理由并展示了相关证据,审计机构宣读《资金财务混同专项审核报告》、债务人、债权人、职工代表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分别就合并破产程序发表了意见。合议庭将依照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各方意见,审查后作出裁定。
本次听证会的顺利召开,是宿州中院充分保障破产相关权利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宿州中院将继续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强化司法服务,为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欧阳顺 沈若愚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