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家的风水不好,有杀气,最近家中有灾呀,我有办法能帮你破解。”被告人刘某的一番话把王奶奶吓得不轻,连忙追问破解之道,不料却陷入了骗财的圈套。12月6日,记者从凤台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52岁的刘某因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便将“发财目标”定在村镇老人身上。她以乡镇为作案地点,打着回收旧手机名义,四处寻找作案目标。6月16日,刘某来到凤台县杨村镇,盯上了年近80岁的王奶奶,并以收购旧手机等为由进入王奶奶家中。经仔细观察确定家中只有王奶奶一人时,刘某便称自己会看风水,发现王奶奶家中风水不好,只需将贵重之物交给自己,自己就可以“作法”,帮助王奶奶消灾解痛。恰逢王奶奶身体不适,便信以为真,将500元现金、一条黄金项链和一只黄金手镯交给刘某。刘某假称将现金、黄金项链、黄金手镯放在火里烧掉就可以消灾,便用卫生纸将王奶奶的财物包好并趁其不注意“偷梁换柱”,只将卫生纸扔入火中。事后,刘某一再叮嘱王奶奶,要等一个星期之后再去灰烬里将黄金首饰取出,便迅速逃离现场,临走时又骗走王奶奶60元香火钱。后经凤台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黄金项链和手镯价值23721元。案发后,被盗黄金项链和手镯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失主,被告人刘某退赔被害人5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迷信手段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用秘密调包的手段窃取他人财物2372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能退赔被害人损失,且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表现良好,依法予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刘某的认罪认罚态度以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法院作出前述判决。(记者 唐欢 通讯员 李梦婷 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