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看到一家公司的招聘公告写道:除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外,并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请问,什么是企业年金?对职工有什么意义?
读者:翟立德
翟立德读者: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对企业所缴费用按照确定的比例计入职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一律计入职工个人账户。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等于增加了一份养老积累,能更好地保障退休后的生活。
关于所缴费用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包括:一是职工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及其投资运营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二是职工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三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二)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三)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职工因企业法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的;(五)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或者出国(境)定居的,可以从个人账户中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本期信箱由北京高文(合肥)律师事务所潘家永律师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