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为105个先进集体和132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以表彰先进,激励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实干、创先争优。我省检察系统三个集体获记集体一等功,5名检察官获记个人一等功。
其中,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池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获记集体一等功;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胜,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朱溟,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方文兵,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冯祝苗,利辛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浩获记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