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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检察1集体、2个人荣膺“全国模范”殊荣
来源: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阅读量:10000 2023-12-20 18:03:40

本网讯(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积极投身新时代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1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的决定,授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等38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授予陈禹橦等59名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我省望江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五检察部主任汤恒明及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陈磊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