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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账号买卖纠纷“云”上解
来源: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杨穹琼 阅读量:10000 2023-12-20 18:03:45

本网讯(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杨穹琼)游戏账号作为虚拟财产,可以进行交易。但如果花钱购买的游戏账号被卖家“扣留”,该怎么办?12月20日,记者从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三号井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买卖游戏账号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3月9日,原告郭某与被告杨某通过某聊天软件认识。3月10日,双方达成交易约定,杨某将自己所有的某射击类游戏账号以6000元的价格出售给郭某,达成约定之后,郭某将钱款转到杨某账户,杨某以自己银行账户被冻结为由,没有将游戏账号给郭某。3月11日,双方约定由杨某重新挂号出售,郭某重新购买,等到3月15日杨某账户解冻之后将之前交易的6000元退还郭某,达成协议当天,郭某又转账给杨某6000元。杨某收到钱款后,仍未将游戏账号交给郭某,还要提高交易价格,郭某要求杨某退款,但杨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郭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退还两次转账的1.2万元钱款,并赔偿违约金3000元,共计1.5万元。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研究案情,并做好庭前调解工作。初步调解时双方剑拔弩张,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双方沟通协调。考虑到双方系网络游戏玩家,且郭某现居住在江西省,为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承办法官决定利用远程视频的方式组织双方在线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告诫杨某,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品德,应当及时改正此类行为,积极退还款项;同时嘱咐郭某,购买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时一定要保持谨慎态度,缔结有效合约,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出现。经承办法官近一个小时的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郭某同意杨某分三期退还其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