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隋唐大运河泗县段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成立。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五庭(环境资源庭)庭长张红生,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左学和,泗县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壮、泗县人民法院院长刚洁等参加活动。
隋唐大运河泗县段属于大运河通济渠段,开凿于隋炀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现有运河故道28公里,是大运河通济渠唯一一段活态运河,也是我省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设立集宣传教育、生态修复、审判实践等多功能于一体隋唐大运河泗县段司法保护基地,是宿州法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务实行动,是加强该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举措,标志着全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
左学和强调,全市法院要以隋唐大运河泗县段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为契机,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健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倾心培育具有宿州特色和区域影响力的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谱写宿州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马壮要求,充分发挥大运河司法保护基地的宣传、教育、展示、保护等功能,凝聚行政、司法合力,在发挥平台作用、定期联络沟通等方面强化司法保护协作,不断加强运河文化保护,持续擦亮“水运泗州·运河名城”城市品牌,推进泗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许劲松 沈若愚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