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马鞍山市全面启动党员律师志愿服务融入基层治理活动。活动明确了每名党员律师根据社区(村)实际需要到社区(村)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每年参加社区(村)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6小时。
活动中建立“三制”。即,建立党委成员带头示范机制,市律师行业党委成员带头到居住社区(村)或律所所在社区报到参与服务,为广大党员律师树立标杆、作出榜样;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各律所党支部加强与社区(村)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律师在社区(村)志愿服务表现;建立奖励激励机制,综合党员律师志愿服务时长、次数、成效和群众反映等情况,采取适当方式“晒账单”,对表现突出的党员律师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
活动中当好“五员”。即,政策宣传员,宣传党和国家政策,解读宣讲惠民利民措施;法治宣讲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以案释法,宣讲与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协助居(村)委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咨询解答员,设咨询台(点),为社区(村)居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矛盾调解员,参与调处社区(村)内或相关的居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参与社区(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人民调解工作;事务协调员,围绕社区(村)发展提出意见建议,鼓励参选社区(村)议事代表、小区业委会成员等,主动参与社区(村)议事协商。(汤庆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