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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驾“驶”不得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12-26 10:46:00

酒后无证驾车,在驾驶室睡着后被交警逮个正着。12月18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巡回法庭开进明光市汽运驾校,现场审理这起危险驾驶案。

8月31日21时28分,徐某无证醉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明光市明法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山路路口处停车后,在驾驶室睡着,后被出警民警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185mg/100ml。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当日庭审现场,法庭严格按照审判程序进行庭审,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程序,查明被告徐某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无驾驶资格,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现场给驾校教练员和学员进行以案释法,从危险驾驶罪的罪名解释、法律依据、量刑标准等方面为大家普法。

法院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浓度增高,会出现中枢神经麻痹,导致驾驶人操纵制动、加速、离合器踏板时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极易引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为安全驾驶埋下极大隐患。希望广大群众养成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曹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