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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无小事 诉前调解化干戈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12-27 15:15:49

近日,旌德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邻里间的排除妨害纠纷。

王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王某家承包的水塘年久失修,失去正常储水功能,李某房屋位于水塘边,因担心土地滑坡,房屋受到影响,便使用石料在塘边修筑边墙。王某发现后,认为李某占用了自家水塘的土地面积,破坏了水塘的正常使用价值,要求李某清理水塘内石料,恢复原状。两人经协商无果,王某遂诉至法院。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若简单地“一判了之”,既不利于深层次化解双方矛盾,还可能导致两家人矛盾激化。为促进邻里和谐、实质化解纠纷,同时减轻当事人诉累,接到案件后,法院便安排1名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因王某提供的证据材料较少,调解员通过现场勘查水塘及周边地形、土质,向周围村民了解水塘使用情况,得知水塘确实多年未储水使用,且靠近李某住宅一侧缺少植被,土质松散,易发生滑坡。调解员便从保护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就地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既要保障王某承包水塘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也要重视李某一家的居住安全。经过两小时的耐心调解,王某同意李某对水塘边墙继续进行加固,李某也答应王某可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双方共同保障水塘边墙及房屋安全,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诉前调解能够有效避免“小问题”升级为“大矛盾”,维护双方关系和谐,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黄任驰 汪悦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