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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型升级
来源:通讯员 徐永杰 李慧雯 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周莹莹 阅读量:10000 2023-12-28 09:44:39

本网讯 (通讯员 徐永杰 李慧雯 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周莹莹)12月2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安徽省“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4年6月底,马鞍山市、铜陵市、池州市、黄山市4个试点市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其他省辖市可以按照实施方案适时开展试点,力争到2024年底前,“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在安徽全面推行,推动安徽从“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的转型升级。

《实施方案》围绕全面梳理“无证明”事项、分类推进“无证明”办理、规范“无证明”办事流程、建立“无证明”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全面梳理证明事项、公布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推动数据共享、落实告知承诺、实施部门核验、健全完善“帮办代办”“自助办”工作机制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投诉监督机制、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建立服务优化长效机制等10余项具体任务。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市要深化数据赋能,加大工作保障力度,为“无证明城市”创建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