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乡镇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郎溪县涛城镇积极推进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建立了高效协同、高标赋能的审查机构,截至目前,共出具了32份合法性审核意见书,指导了1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推进,实现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零发生,有效降低了乡镇行政事项法律风险,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出台了《涛城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任组长,党政综合办、司法所负责人和镇政府法律顾问为成员的合法性审查业务小组,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合法性审查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实际工作问题。
明确审查范围。根据省市县关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并结合实际情况向镇二级站所就合法性审查范围和内容进行提示,全面落实全覆盖要求,做到应审尽审。同时延伸合法性审查基层触角,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同步推进村级事务合法性审查试点。
规范审查程序。充分发挥党政综合办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和司法所、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探索建立了“党政综合办汇总审查件—法律顾问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小组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司法所反馈督促意见落实”的审查程序,形成了政法委员统筹,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联动的工作模式。
提升审查质效。结合上级业务培训和审查小组成员业务自学,不断提高审查工作效力,审查中,对照《工作指引》围绕行政权限、程序和内容对送审件进行严格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并就相关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全程跟踪意见落实。(陶勤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