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刘宇)1月1日晚,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宣布,2024年1月1日17时起解除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省级Ⅱ级应急响应。同时要求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和空气质量实际情况,有序调整预警级别并做好相关工作。
2023年12月27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当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警范围为全省除黄山外的15个市。2024年1月1日起,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好转。经专家会商研判,预计1月1日全省大部分城市日均AQI<200,且能维持36小时以上,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级橙色预警解除条件。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1日17时起解除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省级Ⅱ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