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为民解难,帮我追回了欠款……”近日,当事人吕某送来了一面印有“依法为民解难事 真情温暖感人心”字样的锦旗,一声“感谢”表达出吕某心中的感激和对旌德县人民法院工作的肯定。
2009年,陈某向吕某借款36万元并出具借条,还款2万元后,约定余款按计划每月还1万元,后还剩30万元一直未返还。2021年,吕某具状法院,要求陈某归还剩余借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某分七次还清剩余30万欠款。但陈某并未按照调解书约定的还款日期履行义务。2022年,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被执行人陈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其本人也不在户籍地居住,最终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2023年9月25日,申请人吕某突然打来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线索,希望法院可以出警。执行干警即刻驱车前往位于宣城市宣州区的安徽某有限公司,找到陈某,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释法明理,陈某表示可以还款,但短时间内无法还清30万欠款,称是否可以现场支付1万元,并从10月份开始每月支付3000元直至欠款还清为止,申请人表示同意。目前,被执行人陈某每月都在按时还款。
悠悠百姓事,枝叶总关情。一面小小的锦旗,蕴含的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认可。下一步,旌德法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为民司法落实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件实事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工作的力度、速度和温暖。(徐磊 汪悦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