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让企业和企业家顺心成长,离不开“当下治”和“长久立”的结合,近期,我省相继出台《关于全省政法机关协同化机制化常态化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依法护航《指导意见》”)《关于推深做实知识产权政法保护15项重点举措服务保障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15项重点举措《指导意见》”),不断完善长效制度矩阵,推动协同化机制化常态化护航。1月9日,省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董桂文对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董桂文介绍,“依法护航《指导意见》”锚定目标任务,明确到2027年企业和企业家安全感程度、对政法机关满意度、“万家企业评营商环境”等指数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基于此,该意见围绕惩治违法、保护合法、规范执法、司法挽救、服务响应、协同联动等方面,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要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侵企犯罪、企业内部人员腐败、公职人员侵企职务犯罪,以及虚假诉讼和恶意“维权”行为,推动建设法治企业、清廉企业;建立健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机制,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知识产权和企业胜诉权益;全面加强涉企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严防利用刑事或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准确适用强制性措施,健全冤错案件防范和纠正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和企业家安全感;健全完善困难企业救治与破产企业退出的全流程司法挽救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经营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和合规审查机制,充分发挥破产挽救功能,帮助企业既“防未病”又“治已病”;落实落细省委“民声呼应”工作机制,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服务企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顶格约见约访机制,构建多渠道、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平台;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与联动机制建设,健全涉企案件办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协作办理跨长三角执法司法案件,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协同解决护航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为更好发挥政法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服务保障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15项重点举措《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瓶颈短板,顶格保护,激发创新活力,系统思维,突出衔接配套。该意见明确要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从优化知识产权综合法律服务、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面宣传等方面发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突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法律监督、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做实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加强科技应用和专业化支撑等工作;完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深化队伍建设、科学考核评价,为深化知识产权政法保护提供支撑。
董桂文表示,此次出台的两个文件是全省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擦亮安徽“创新”品牌、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着力点、突破口,下一步,全省政法机关将持续改进作风抓落实,推动各项措施由“纸上”落到“地上”,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